第29章 我喜欢,我要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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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热气腾腾的红薯汤端上了桌, 简简单单的红薯,加上一个颜色不怎么好看的腌空心菜,就是今天的早餐。龙向梅有些抱歉的道:“红薯没什么营养, 晚点我去买点鸡蛋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我挺喜欢红薯的。”张意驰真情实感的道。烤红薯与糖炒栗子, 是他为数不多可以吃的零食。因为他父母觉得,但凡零食, 基本没有健康的。道理是这个道理, 无论是甜口的还是咸口的, 不是糖超标就是油盐超标。可人活在世上, 什么不健康的癖好都不能有, 还有什么意思?

    原本以为上了大学能够解脱,谁能想到他即使成年了,考上了一流的大学, 他妈妈还给他玩了一手陪读。一直从大一陪读到研三。有时候他都被逼的希望亲爹出个轨,让妈妈赶紧回去保卫婚姻, 没办法集中精神管他的衣食住行。奈何亲爹洁身自好到难以形容,并有空持续关注他的学习,直到研究生毕业, 直到他离家出走。

    其实,他昨天晚上的失眠,不仅因为龙向梅。还因为自己的选择,必定触怒父母。而一旦想起与父母的种种, 他真的再难睡着。他与父母之间的感情无疑是深厚的, 任谁被兢兢业业的照顾了二十多年, 哪怕没有血缘关系, 都能清晰的知道什么叫做血浓于水。

    因此, 他突然的失踪,父母将是什么感受?他不敢细想。很多次,他都忍不住想拨通那两个熟悉之际的号码,却又在拨出的瞬间停住。生平第一次尝到的自由的滋味,他自私的想多保留些许时日。

    红薯汤的热气氤氲着视线,张意驰的右手拿着筷子,左手却在手机壳上来回的摩挲。新春将至,万家团圆日,他……要回去么?

    但是,回去了,他还能出来,还能见到龙向梅么?他不知道。

    一个瓷勺放进了碗里,张意驰回过了神,听到了龙向梅的声音:“你是不是不习惯用筷子吃红薯?”

    本地做法的红薯汤,会将红薯炖到半化开状态,不方便夹取。本地人喝红薯汤的时候,筷子是用来拨的。硕大一个碗单手举着,另一只手拨着红薯块,唏哩呼噜的一顿吃,相当的不雅观。这样的动作,张意驰怕是打死都做不来。于是龙向梅给了他一个勺子。

    张意驰捏着勺子,细细感受到了龙向梅与他妈妈在照顾人方面的天壤之别。同样很细致,龙向梅却总留有余地。她不会让自己陷入不自觉的偏执,家里没有鸡蛋了,那就吃红薯。顶天了把红薯做的好吃点儿,但不额外加钱的话,她是没兴趣家家户户敲门买鸡蛋的。

    又譬如平时做饭,会优先考虑他的口味,但也仅限于此。日常龙家两个菜,他来了不会多几个。菜薹给做嫩点,是她体贴的极限。

    张意驰被周密的伺候了二十几年,自理能力当然一塌糊涂。换个不仔细的人来,他可能会因为不贴心而烦躁。而像他妈妈那样过于贴心?他又更烦躁。龙向梅的恰到好处,无疑能让他感到无比的舒适与熨帖。

    笼中养大的金丝雀,不可能没有依赖心。如果没有龙向梅的精心投喂,他大概率在外透气三五天,就会乖乖的拨出电话,等着父母来接。偏偏遇到了龙向梅,擅于照顾他人,却从不掩盖自己的风采。

    她是一团火,吸引着黑暗里的飞蛾,扑的义无反顾。

    所以张意驰留了一天又一天,留的他在过去与现状中来回纠结至彻夜难眠。

    想着自己的心事,木然的舀了勺红薯汤。红薯的淀粉煮进了汤里,呈现出了半糊糊的状态。勺子里除了糊,还有块小小的红薯。红薯送进了嘴里,满脑子纷乱的思绪瞬间归位。红薯是这味道!?

    龙向梅家种的红薯,跟张意驰以往吃过的完全不同。甜味很轻,与微微的咸味交相呼应。红薯块很粉糯,舌尖轻轻一抿,立刻化在了嘴里。有点豆沙的口感,却又更软更绵。照例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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